日前,《東昌府區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方案》公布。該方案要求,2020年,完成東昌府區區屬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,城區三個街道各完成20%以上住宅小區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(原則上小區成方連片劃定);城區外各鎮(街道、園區)在中心駐地探索開展垃圾分類工作。
2021年,城區1至2個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;城區外各鎮(街道、園區)建成垃圾分類示范點。
2022年,實現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,力爭實現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。
2025年,全區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,實現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,生活垃圾分類相關法規和標準體系持續完善,科學管理、長效機制、習慣養成效果顯現。
城區生活垃圾按照有害垃圾、可回收物、廚余垃圾、其他垃圾進行分類。鼓勵有條件的小區,設立專業垃圾(家具、家電等大件垃圾和裝修垃圾)暫存點。城區外各鎮(街道、園區)生活垃圾暫按可回收物、其他垃圾進行分類。鼓勵參照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實行。
單位辦公和生產經營場所,應當按照有害垃圾、可回收物、其他垃圾進行分類,集中供餐的單位應增加餐廚垃圾分類,提高資源化利用水平。
住宅小區應當按照廚余垃圾、有害垃圾、可回收物、其他垃圾進行分類。
市政道路、園林景區、交通樞紐、文化體育、商業娛樂等公共場所,應當按照可回收物、其他垃圾進行分類。同時,因地制宜對大件垃圾(主要指舊家具等)、園林綠化垃圾等實施源頭分流減量。嚴禁將建筑垃圾、工業垃圾、醫療垃圾等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收運體系。
按照規定,東昌府區將構建生活垃圾全程分類體系。對于分類投放,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人制度,明確居委會、村委會、物業公司、業主委員會、單位法人、公共場所產權(管理)人為住宅小區、單位、公共場所等各主體的管理人。管理人公開公示轄區內各類垃圾細分目錄、投放頻次、投放地點、投放時間,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臺賬,加強日常監管,做好責任區內垃圾分類宣傳教育及日常監督工作,組織、引導居民和社會單位按照分類指引,將垃圾分類并投放到相應收集容器,選取部分住宅小區推行生活垃圾“定時定點”投放。嚴禁將有害垃圾混入其他各類生活垃圾。
對于分類收集,合理設置規范統一的垃圾分類收集站點,逐步對小區、單位現有收集站點實施改造或新建。按照便利、安全的原則,獨立設置有害垃圾、建筑垃圾收集和臨時貯存場所,建立健全統計管理制度。嚴格落實“不分類、不收運”原則,對未按規定投放的單位、小區和個人,通過教育、行政處罰、拒收運和納入社會征信體系等方式進行強制約束,逐步提高生活垃圾投放準確率。
同時,建立完善分類垃圾的運輸系統,嚴禁“先分后混”,確保全程分類。按照區域內生活垃圾的產生量,合理確定分類收運頻次、時間和路線,配足配齊噴涂統一規范標識的分類運輸車輛,完善生活垃圾收運體系建設。
另外,按照生活垃圾分類要求,逐步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設施。